司马光
司马光 [sī mǎ guāng](1019年11月17日—1086年10月11日),字君实,号迂叟,世称涑水先生。陕州夏县涑水乡(今山西省夏县)人,生于光州光山(今河南省光山县)。北宋时期政治家、史学家、文学家,自称晋安平王司马孚后代。
司马光于宋仁宗宝元元年(1038年)中进士甲科,先后任谏议大夫、翰林学士、御史中丞等职。治平三年(1066年),撰成《通志》八卷,上呈宋英宗,颇受重视。英宗命设局续修,后宋神宗赐书名为《资治通鉴》,并亲自作序。熙宁初年,司马光竭力反对王安石变法,强调祖宗之法不可变。神宗不听,授他为枢密副使,司马光坚辞不就,于熙宁三年(1070年)出知永兴军。次年退居洛阳,以书局自随,继续编撰《通鉴》,至元丰七年(1084年)成书。他从发凡起例至删削定稿,都亲自动笔。宋哲宗即位后,高太后听政,召司马光回朝,任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主持朝政。他排斥新党,废止新法,在为相八个月后,于元祐元年(1086年)病逝,享年六十八岁。获赠太师、温国公,谥号“文正”。后配享哲宗庙廷,图形昭勋阁;从祀于孔庙,称“先儒司马子”,又从祀历代帝王庙。
司马光学识渊博,在史学、哲学、经学、文学乃至医学方面都进行过钻研。在文学上,他明确反对辞藻堆砌,提倡“可用之文”,推崇文以载道。司马光为人忠直严谨,低调淡泊,留下了破瓮救友、诚信卖马等逸事,为世人乐道。著作有《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》《稽古录》《涑水记闻》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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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物生平
宋真宗天禧三年十月十八日(1019年11月17日),司马光出生于光州光山县(今属河南省信阳市)县衙官舍。此时其父司马池任光山县令,所以给他起名光。六岁时,司马池就教司马光读书;七岁时,司马光不仅能背诵《左氏春秋》,还能讲明白书的要意,为家人陈说其大意。他好学不倦,“手不释书”,达到了“不知饮渴寒暑”的地步。童年时期,司马光还做出了“破瓮救友”这一件震动京洛的事。
司马光好学强识,既诚实聪明,又十分乖巧懂事,深得父亲喜爱。同时,每逢出游或和同僚密友交谈,司马池总好把他带在身边。耳濡目染,使司马光不论在知识方面,还是见识方面,都“凛然如成人”,受到许多当时的大臣、名士的赏识。司马池辗转河南、陕西、四川各地为官,始终把司马光带在身边。所以,司马光在十五岁以前就跟随父亲走过许多地方,访古探奇,赋诗题壁,领略风土人情,极大地丰富了自身的社会知识。
宝元元年(1038年),二十岁的司马光参加了会试,高中进士甲科。此后至嘉祐八年(1063年)四十五岁时,是他的政治思想、史学思想初步形成的时期。
及第之后,司马光被授为华州(今陕西华县)判官。此时司马池正任同州(今陕西大荔)知州,两地相距较近,司马光经常前往探望父母。在同州,他结识了同科进士石昌言,成为忘年之交。同年,司马光和张存的女儿结婚。
康定元年(1040年),司马光为侍奉在苏州的父亲司马池,求得朝廷改授他为签书苏州判官事。但在庆历元年(1041年)改元前又因丁母忧而离职,回乡服丧三年。在此之前,西北党项首领元昊称帝,建立西夏。随后宋夏战争爆发,宋军连连失败。宋仁宗为了加强军事防御力量,要求两浙添置弓手,增设指挥使等官职。司马氏父子认为这样做,并没有什么好处。于是司马光代父亲草拟《论两浙不宜添置弓手状》,从各方面阐述添置弓手增设武官的弊端。
庆历元年(1041年)十二月,司马池病死在晋州,司马光和兄长司马旦扶着父亲的灵柩回到了夏县。“一年”之中,司马光“二亲继丧”,万分悲痛,叹息“平生念此心先乱”。但他在居丧期间,把悲哀化作发奋读书作文的动力,以排遣无尽的悲伤和寂寞。在此期间,他读了大量的书,写了许多有价值的文章,如《十哲论》《四豪论》《贾生论》。服除后,又作《权机论》《才德论》《廉颇论》《龚君实论》《河间献王·赞》《不以卑临尊议》《史评十八首》《应侯罢武安君兵》《项羽诛韩生》《汉高祖斩丁公》《甘罗》《范雎》《秦坑赵军》等。这些文章,以后成为司马光在《资治通鉴》中有关“臣光曰”的内容。
在居丧三年的时间里,他了解了许多下层社会生活的情况。庆历四年(1044年)初,司马光结束服丧,可能是在时任知延州庞籍(司马池的好友)的举荐下,先游幕于延州。到同年夏秋之交,才签书武成军判官事。
庆历五年(1045年)春,黄河泛滥,武成军治所滑州受灾严重,司马光督役河上。六月十六日,司马光的本官由将作监主簿改大理评事(一说他此时还“权知韦城县事”,但研究者认为此项任命“敕文不载,马谱、陈谱皆无之,顾谱有其事而不详所据”)。
庆历六年(1046年)冬,司马光入朝,以大理评事兼任国子监直讲。赴京之日,僚友们空府出动,置酒为他饯行。司马光为大家的热情所感动,即席赋诗:“不辞烂醉樽前倒,明日此欢重得无?追随不忍轻言别,回首城楼没晚烟!”意气风发的他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开封。
庆历七年(1047年),贝州王则起义爆发。这时司马光父亲的好友庞籍在朝为枢密副使,掌管全国军事要务。司马光写了《上庞枢密论贝州事宜书》,为尽快平息起义给庞籍献计献策。具体建议“以计破”,威胁利诱并用,进行分化瓦解,只诛“首恶”,余皆不问。实际上起义军只坚持六十六天,首领王则被杀,其余尽皆焚死。大约在此年,司马光迁官大理寺丞。
约在庆历八年(1048年)五月之后,司马光得到时任参知政事庞籍的第二次荐举,被除授为馆阁校勘。皇祐三年(1051年),同知太常礼院。是年,任贡院属官。他在任职期间,对《古文孝经》进行了系统的研究,并撰写了《古文孝经指解》一文。
司马光进入仕途后,表现出他是个为维系名分礼教而敢于极言之臣。皇祐三年(1051年),宦官麦允言死,朝廷同意其葬礼用卤簿仪仗,司马光反对这一决定,认为近习之臣用此礼,不合名分。大臣夏竦死后,朝廷赐谥“文正”,司马光认为这种至美谥不能赐给夏竦这一类人。
皇祐四年(1052年),司马光迁官殿中丞,除任史馆检讨,“修日历”,又改集贤殿校书,专任史官。
皇祐五年(1053年)秋,庞籍罢相,出知郓州(今山东郓城境内)。司马光也应庞籍之召,赴任郓州通判,兼典州学。据《邵氏闻见前录》载,司马光曾自称“昔与王介甫(王安石)同为群牧司判官,包孝肃公(包拯)为使”。但研究者认为“司马光一生中从没有在群牧司任过职,文集中也无任何材料提到包拯”。
至和二年(1055年),庞籍改知并州,兼河东路经略安抚使,司马光也改通判并州。
嘉祐元年(1056年),司马光连写三封《请建储副或进用宗室》(第一、二、三状),建议仁宗立储君,而前后三状没有结果以后,又托范镇在奏事时代为转达,请仁宗有个明确答复。但这一切均未说服仁宗,司马光选择了沉默。
司马光随庞籍在河东路任职期间,宋朝和西夏处于休战时期,但他并没有放松警惕,而是深入民间听取当地人意见。并州乡贡进士刘邕对边事很有研究,写成《边议》10卷,议论很有见地,司马光便予以推荐。
司马光认为绝市和修建堡垒的办法有利于保护边界地区安宁,于是一面禁绝边民和西夏互市,一面决定修堡。正在这时,将军郭恩乘酒出击西夏,结果大败而归,自己不得已而自杀。朝廷御史审理此案,庞籍一人承担了责任,事后庞籍被解除了节度使之职,贬知青州,司马光向仁宗连奏三状,说明庞籍是听了他的意见才决定修堡的,其行为是出于“欲为国家保固疆圉”的本心,“发于忠赤,不顾身谋”,因为“过听臣言,以至于此”,应当“独臣罪,以至典刑”。而庞籍得知司马光要为自己辩解时,就又上奏引咎自归,请求免除司马光之罪,使之未受责罚。
庞籍和司马光以忘年之交,互相支持、爱护,难能可贵。庞籍死后,司马光不忘庞籍对他的恩德,待其家人如自己的亲人。
嘉祐三年(1058年)七、八月间,司马光入朝任开封府推官,获赐五品服。翌年(1059年)六、七月间,迁官度支员外郎,“判(度支)勾院”。
嘉祐六年(1061年),仁宗命司马光参与擢修“起居注”。他坚决推辞,连上五状,认为此事自己“实非所长”,但仁宗未收回成命。不久,仁宗又下诏迁司马光为起居舍人,同知谏院。任职五年期间,他前后向皇帝上奏疏170余份。嘉祐七年(1062年),充媛董氏死,仁宗追赠婉仪,又赠淑妃,辍朝成服,百官奉慰,定谥,行册礼,下葬时赐卤簿。司马光认为董妃秩分低微,不能对她施以此礼。卤簿本用来表彰军功,更不能施于妇人。针对仁宗晚年迟迟不立嗣子一事,司马光多次陈述此事干系重大,最后濮安懿王赵允让第十三子、仁宗养子赵曙被立为皇太子。
司马光反对宫中宴饮和赏赐之风,嘉祐六年(1061年),他上书《论宴饮状》,恳请仁宗为民着想,尽罢饮宴。他上《言遗赐札子》,反对朝廷不顾国家实际,厚赏群臣。
嘉祐七年(1062年),司马光被擢升为知制诰,但他坚辞不受,于三月二十五日被改授为天章阁待制兼侍讲。五月一日,仍知谏院。
嘉祐八年(1063年)三月二十九日,仁宗驾崩。四月赵曙即位,即英宗。两宫(指英宗与养母曹太后)矛盾加剧,司马光看到这种情况,四月十三日进《上皇太后疏》,四月二十七日进《上皇帝疏》,力陈国家当务之急应君民同心、内外协力的道理。六月二十二日,他又上《两宫疏》,指出:“金堤千里,溃于蚁穴;白璧之瑕,易离难合。”英宗没有太后支持“无以君天下”,太后离开英宗“无以安天下”。十一月二十六日,又写了两封章奏,一封给太后,一封给英宗。在奏章中,讲历史,摆利害,晓明大义,从全局出发,苦苦相劝,终于得到效验。加之英宗的病情也有所好转,使太后和英宗的矛盾趋于缓和。
仁宗死后,英宗将仁宗价值百余万的遗物颁赐群臣,司马光也获得近千缗。但这些正确的谏言,因为朝廷腐朽,又触犯一些既得利益者,当然不能被采纳。司马光只好从自己做起,将自己所得赏赐交给谏院为公使钱。
在边事上,司马光指斥生事的边臣,如延州指使高宜押伴,对西夏的使者傲慢无礼,司马光请加治高宜罪行。又如,赵滋在雄州专以猛悍治边,以对付辽人。司马光批评朝廷的政策,指出:“国家当戎夷附顺时,好与之计较末节,及其桀骜,又从而姑息之。近者西祸生于高宜,北祸起于赵滋;时方贤此二人,故边臣皆以生事为能,渐不可长。宜敕边吏,疆场细故辄以矢刃相加者,罪之。”治平元年(1064年),他又上奏《乞罢陕西义勇札子》。他认为当时在边防组织“义勇”使百姓“骨肉流离,田园荡尽”,希望朝廷审察利害,特罢此事。当朝廷不予采纳时,他又写第二封札子,并亲自上殿面见英宗,他说:要防边必须从将帅军政着手,一味拉夫凑数,只能是“徒有惊扰,而实无所用”。英宗这次略有所动,并把上殿札子送中书省和枢密院商量,但一经商量,方知此事拟议已久,难以更改。他又连上六疏,并和宰相韩琦进行辩论,韩琦虽然无言以对,但手中有权,司马光也拿他没办法。这次谏言失败后,司马光连上五状,要求降黜。司马光在边事上的主张,得到辽、夏的尊重。“辽、夏使至,必问光起居”。据说司马光复出为相时,辽、夏敕其边吏:“中国相司马矣,毋轻生事,开边隙。”
治平二年(1065年)十月,司马光被除授为龙图阁直学士、判流内铨,改右谏议大夫。司马光因对谏职彻底失望,借机连上三状,要求不当谏官,他在奏章上说:“臣从事谏职,首尾五年,自本朝以来,居此官者,未有如臣之久。臣资质愚戆,惟知报国,竭尽朴忠,与人立敌,前后甚众,四海之内,触处相逢,常恐异日身及子孙无立足之地,以此朝夕冀望解去。”英宗批准他免去谏职,仍进位龙图阁直学士。在同年的“濮议”中,他力主称仁宗为皇考、濮王为皇伯一派,但英宗为了生父死后的名分,支持韩琦、欧阳修等则主张称濮王为皇考的意见,并将反对派吕诲等三名御史贬出开封。同时宣布,濮安懿王称亲,以茔为园,即园立庙。此举招致了司马光的坚决抵制,他与同僚纷纷自请同贬出京。
英宗在位四年间,司马光相当活跃,频繁上书论政事、论备边。而他在学术上重要的活动,最引人注目的是《资治通鉴》的编修。
治平元年(1066年),司马光进献《历年图》五卷,其书“采战国以来,至周之显德,凡小大之国,所以治乱兴衰之迹,举其大要,集以为图。每年为一行,六十年为一重,五重为一卷”,共一千三百六十二年。后又编撰《通志》八卷,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(前403年),迄秦二世三年(前207年)。
治平三年(1066年),司马光将《通志》进呈英宗。英宗看后大为赞赏,命司马光设局于崇文院,自行选择协修人员,编辑《历代君臣事迹》。司马光先后选择的有刘恕、刘攽及范祖禹等为属官。
治平四年(1067年)正月,英宗病死,太子赵顼即位,是为宋神宗。参知政事欧阳修极力向神宗推荐,说司马光“德性淳正,学术通明”。闰三月,神宗任司马光为翰林学士,不久,又任命其为御史中丞。十月,《历代君臣事迹》修成。因为这部书“鉴于往事,有资治道”,故神宗赐名《资治通鉴》,并亲自为该书制《序》,面授司马光,令他待书成之后写入;又赐给他自己在颍王府邸时的旧书两千四百零二卷。
神宗即位以后,年轻气盛,朝气蓬勃,决心振兴祖业。虚心下问、多方征求治国方略以后,感到王安石提出的一整套激进、大胆的变革方案符合自己的理想。熙宁二年(1069年),重用王安石为参知政事,主持变法。在思想上,王安石主张开源,司马光主张节流。司马光和王安石因政见不同,在一些问题上进行激烈的争辩,有时在皇帝主持的议政会议上也毫不相让,但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变法也并不一概反对,尤其当变法还未显露明显弊病时,他也并未公开持反对意见。甚至有人要弹劾王安石时,他还进行劝解和说服。直到王安石颁发“青苗法”,司马光才表示不同意见,他认为县官靠权柄放钱收息,要比平民放贷收息危害更大,因此表现了强烈不满。
神宗希望司马光能很好地发挥作用,辅佐自己早日挽救危机,实现国家的振兴。熙宁三年(1070年)二月十二日,擢升司马光为枢密副使,司马光以自己“不通财务”“不习军旅”为由,坚决推辞,从十五日到二十七日,连上五封札子,自请离京,后以端明殿学士知永兴军(今陕西西安)。
熙宁四年(1071年)四月九日,司马光看到好友范镇因直言王安石“进拒谏之计”“用残民之术”而被罢官,愤然上疏为范镇鸣不平,并请求任职西京留司御史台。此后,他退居洛阳,绝口不论政事,以书局自随,继续编撰《通鉴》。
司马光在洛十五年,与周围朝廷的重臣、大吏、士人,相互酬唱交游,徜徉园林之中。以政见来看,这些参与者多是王安石新法的反对者。因此,洛阳耆英会被认为是这些人士的盛会。
另一方面,得到更多空闲的司马光得以专心修史。熙宁六年(1073年),司马光之子司马康被表授为“检阅《资治通鉴》文字”。是年,司马光获授提举西京嵩山崇福宫。元丰四年(1081年)十月,他进献所修《百官公卿表》十卷、《宗室世表》三卷。这是司马光关于当代史的著述。元丰七年(1084年),司马光已六十六岁,《资治通鉴》全部修完,是年七月十一日全书呈上。十一月,《通鉴》的最后部分《唐纪》和《五代纪》修成,被司马光连同《通鉴考异》《通鉴目录》一起奏进给神宗。神宗十分重视,将书的每编首尾都盖上了神宗专属的睿思殿图章,因其书“有鉴于往事,以资于治道”,赐书名《资治通鉴》,并亲自为该书撰序。十二月初三日,神宗降诏奖谕司马光,说他“博学多闻,贯穿今古,上自晚周,下迄五代,成一家之书,褒贬去取,有所据依”。并赏与银、绢、衣和马,擢升司马光资政殿学士,迁范祖禹为秘书省正字。
元丰八年(1085年)三月七日,神宗病死,年仅十岁的赵煦继位,是为宋哲宗。哲宗年幼,由祖母高太后当政。高太后很快便向司马光征询治国方略,使他在政坛上再次活跃起来。十日,司马光上《乞开言路札子》,建议“广开言路”。二十七日,上《乞去新法病民伤国者疏》,又一次呼吁对贫苦农民不能再加重负担,而且主张新法必须废除,要对农民施以“仁政”。又上《乞罢保甲状》《乞罢将官状》。四月,上《进修心治国之要札子》,再次重复他的“为君当有三德”论,重点谈用人赏罚问题,提出保甲法、免役法和将兵法是“病民伤国,有害无益”。
高太后下诏起用司马光知陈州,不久,又下诏除授他为门下侍郎(副宰相)。但司马光上疏辞谢,以自己“龄发愈衰,精力愈耗”,请求只知陈州。以后在周围亲友支持下还是到任就职了。司马光向高太后进言,为了实现废除新法的政治主张,把因反对新法而被贬的刘挚、范纯仁、李常、苏轼、苏辙等人招回朝中任职,吕公著、文彦博等老臣也被召回朝廷任职。
司马光废除新法,上《请革弊札子》,又在《请更新新法札子》中,把新法比之为毒药,请求立即采取措施,全部“更新”。废除了保甲法,又废除了方田均税法、市易法、保马法,带病得知免役法、青苗法和将官法还未废除,无限感伤地说:“吾死不瞑目矣!”他向吕公著说:“光自病以来,悉以身付医,家事付康(司马康),国事未有所付。”切望吕公著能够完成他的宿愿。同时,上表请求辞位。但高太后对他很倚重,不但不准辞位,反下诏除授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正式拜为宰相,并允许他免去朝觐,乘坐肩舆,每隔“三日一入省”。接着很快就废除了免役法、青苗法。司马光终于完成了自己废除免役法的夙愿,实现了自己的政治主张。
司马光在第二次回朝为相期间,辑录《国语》的精要,编成《徽言》一书。又将《历年图》和《百官公卿表》增补、总辑为《稽古录》一书,形成一部“略存体要”的简明通史,又负责将《资治通鉴》进行了最后的校定。
元祐元年九月初一(1086年10月11日),司马光因病逝世,享年六十八岁。高太后听闻讣讯后,悲痛不已,与宋哲宗前往其府邸祭奠,赐以一品礼服入殓,以及银、绢七千两(匹);追赠他为太师、温国公,谥号“文正”,哲宗亲自题赐其墓碑名为“忠清粹德”。朝廷又下诏令户部侍郎赵瞻、内侍省押班冯宗道护丧,将司马光的灵柩归葬陕州。他的灵柩送往夏县时,开封的人们罢市前往凭吊,有的人甚至卖掉衣物去参加祭奠,街巷中的哭泣声超过了车水马龙的声音。等到安葬的时候,他们如同失去亲人一样悲哭。岭南封州的父老们,也都纷纷祭奠司马光,京城及全国各地都画他的像来祭祀他,吃饭前一定要先祭祀他。
绍圣元年(1094年),章惇拜相,议论司马光变更熙丰法度。同年七月,哲宗下诏削除司马光的赠谥,毁坏所赐碑。绍圣四年(1097年),再贬为清海军节度副使,又追贬朱崖军司户参军。元符三年(1100年)五月,追复太子太保。崇宁元年(1102年)五月,又降为正议大夫。八月,禁止其子孙在京任官。翌年(1103年),再次追降为左光禄大夫,旋即除名,将司马光列为“元祐党人”之首,刻元祐党人碑,禁止元祐学术。
到大观年间,司马光又被追复为太子太保。靖康元年(1126年)二月,赠太师,再次赐谥。宋高宗建炎年间,得以配享哲宗庙廷。绍兴十八年(1148年),绘像于景灵宫。宋理宗宝庆二年(1226年),理宗图二十四功臣神像于昭勋阁,司马光位列其中。咸淳三年(1267年),从祀于孔庙。明嘉靖年间,从祀时称“先儒司马子”。康熙六十一年(1722年),司马光与历代功臣四十人从祀历代帝王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