白居易

作品

白居易 [bái jū yì](772年—846年),字乐天,号香山居士、醉吟先生。祖籍太原阳邑(一说同州韩城),生于河南新郑,籍属华州下邽(今陕西渭南东北),唐代诗人。

贞元十六年进士及第,后历校书郎、盩厔(今周至)县尉等职。元和十年因上书获罪,贬江州司马。又历任杭州、苏州刺史等职,晚年居洛阳。会昌二年以刑部尚书致仕,卒谥“文”。他与元稹倡导新乐府运动,主张诗歌重“比兴”“美刺”,诗作数量宏富,语言平易通俗。代表作有《长恨歌》《琵琶行》,与元稹并称“元白”,与刘禹锡并称“刘白”,自编有《白氏长庆集》。


人物生平

唐代宗大历七年(772年)正月二十日,白居易出生于河南新郑一个“世敦儒业”的中小官僚家庭。白居易出生不久,河南爆发战乱,藩镇李正己割据河南十余州,战火蔓延,民生凋敝。白居易两岁时,时任巩县令的祖父白锽卒于长安,不久祖母也病故。

建中元年(780年),白居易父亲白季庚由宋州司户参军改授徐州彭城县县令。一年后,因白季庚配合徐州刺史李洧坚守徐州有功,升任徐州别驾。

建中三年(782年),为躲避徐州战乱,白季庚将家人迁往宿州符离安居。

建中四年(783年),中原爆发二帝四王之乱,白居易一家再度逃难,流寓越中。

贞元二年(786年),白居易流落江南,接触进士科,便发奋苦读。他读书极为勤苦,口舌生疮,手掌磨出厚茧,年纪尚轻,鬓发已现白发。

贞元七年(791年),他返回符离。后白季庚升任襄州别驾,白居易随父迁居襄阳。

贞元十年(794年),白季庚卒于襄阳,白居易回到符离,为父守丧。

贞元十四年(798年),其兄白幼文出任饶州浮梁县主簿,白居易随兄长前往浮梁,家眷则迁往洛阳。

贞元十六年(800年),白居易自浮梁赴洛阳探望母亲。

贞元十八年(802年),他入长安,同年冬参加吏部书判拔萃科考试。

贞元十九年(803年),与元稹等人同登科第,授秘书省校书郎。

贞元二十年(804年),他将全家迁至关中,定居下邽县义津乡金氏村。

元和元年(806年),白居易罢校书郎。同年四月应考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,登第,授盩厔县(今陕西周至)县尉。

元和二年(807年),充进士考官、集贤校理,授翰林学士。

元和三年(808年),任左拾遗,迎娶杨虞卿的堂妹为妻。任职左拾遗期间,白居易感念唐宪宗赏识提拔,立志恪尽谏官本分以报答知遇。他频繁上书论事,又创作大量讽喻诗歌反映社会现实,希望以此补察时政,甚至当面指陈皇帝过失。白居易的奏疏多被采纳,但直言强谏,也曾令唐宪宗心生不快,曾向李绛抱怨:“白居易小子,是朕拔擢致名位,而无礼于朕,朕实难奈。”李绛劝谏宪宗,称白居易心怀忠直,望君主广开言路。

元和五年(810年),改任京兆府户部参军。

元和六年(811年),母亲陈氏去世,白居易离职丁忧,归居下邽。

元和九年(814年),服丧期满返回长安,授太子左赞善大夫。

元和十年(815年),宰相武元衡遇刺身亡,白居易率先上表,请求严缉凶手。其时他的官职并非谏官,被当朝视作越职言事。政敌借机罗织罪名,诽谤其母因看花坠井身亡,白居易却作有《赏花》《新井》之诗,有伤名教。朝廷遂将他贬为江州(今江西九江)司马。二诗今已散佚,据后世文献,《新井》作于其母离世之前,本不足以构成罪由。贬谪江州,根源在于他长期以讽喻诗抨击权贵,得罪朝中势力。贬谪江州是白居易一生的重要转折点,此前他以“兼济天下”为志向,一心谋求利国利民的作为。此后行事逐渐转向“独善其身”,虽仍心怀民生,却不复往日激昂的政治锋芒。居江州期间,白居易虽仕途失意,尚能恬然自适,于庐山香炉峰北构筑草堂,常与山中僧人交游。

元和十三年(818年),弟弟白行简来到江州与白居易相聚。朝廷任命白居易为忠州刺史,白行简随同兄长溯江而上赴任。途中二人与元稹在黄牛峡相遇,三人同游之处后世名为三游洞。同年冬授忠州(今重庆忠县)刺史,元和十四年(819 年)抵达任所。在忠州,白居易于城东山坡栽种花木,将此地命名为“东坡”。

元和十五年(820年)夏,被召回长安,授尚书司门员外郎。是年冬,转任主客郎中、知制诰。

长庆元年(821年),加朝散大夫,始穿五品绯色朝服(绯色即朱色,为五品以上官员服色);转上柱国,再迁中书舍人。

长庆二年(822年),白居易上书议论河北军事,意见不被朝廷采纳,于是主动请求外任。七月授杭州刺史,十月到任。在杭州,他主持疏浚李泌所凿六井,解决百姓饮水难题,又修筑湖堤,蓄积西湖湖水用以灌溉农田,缓解旱情。他撰写《钱塘湖石记》,将西湖治理的制度、举措刻石立于湖边,供后人参照,对后世西湖治理影响深远。离任之时,他将一笔官俸留存州库,作为公务周转经费,供后继官员取用,事后补足归还。这笔经费一直沿用至黄巢之乱,杭州文书大多焚毁散失,经费就此不知所踪。后世俗称的西湖白堤,唐代原名白沙堤,在白居易赴杭之前便已存在,并非白居易主持修筑,后人误传为白公堤。白居易任职杭州时,元稹正担任浙东观察使,两地相距不远,二人多有诗文酬答。

长庆四年(824 年),白居易杭州任满,元稹搜集其全部诗文,编为五十卷,定名《白氏长庆集》。

长庆四年(824年)五月,授太子左庶子、分司东都,秋天抵达洛阳,在履道里购置宅第。

宝历元年(825年),授苏州刺史,五月到任。任职苏州期间,为便利水陆交通,主持开凿七里山塘河,沿河修筑道路,即后世所称山塘街。

宝历二年(826年),因病卸去苏州刺史职务,之后与刘禹锡一同游历扬州、楚州一带。

大和元年(827年),返回长安,任秘书监,佩紫金鱼袋,换三品紫色朝服。

大和二年(828年),改刑部侍郎,封晋阳县男。

大和三年(829年)春,因病改授太子宾客、分司东都,回到洛阳履道里宅邸。

大和四年(830年)十二月,出任河南尹。

大和五年(831年)七月,元稹去世。

大和六年(832年),白居易为元稹撰写墓志铭,元家馈赠六七十万钱作为润笔,白居易全数布施给洛阳香山寺。

大和七年(833年),因病免去河南尹,再任太子宾客、分司东都。

大和九年(835年),朝廷任命他为同州刺史,白居易辞不赴任。改授太子少傅、分司东都,封冯翊县侯,留居洛阳。

开成四年(839年)十月,白居易罹患风疾。

会昌元年(841年),罢太子少傅,停领官俸。

会昌二年(842年),以刑部尚书致仕,领取半俸。

晚年白居易定居洛阳,以闲适恬淡的生活,践行“穷则独善其身”的人生理念。他常年居于洛阳履道坊宅园,常与刘禹锡诗文唱和、同游龙门,并作《池上篇》《醉吟先生传》,自述平生志趣。

会昌四年(844年),七十三岁的白居易出资开凿龙门阻碍行舟的石滩,完工后作《开龙门八节石滩诗二首并序》,依旧流露“达则兼济天下”的济世情怀。

会昌五年(845年),七十四岁的白居易在履道里宅邸举办七老会,与会者为胡杲、吉皎、郑据、刘真、卢贞、张浑及白居易七人。同年夏季,僧如满、李元爽二人加入雅集,后人据此绘成《九老图》,世称“香山九老”。白居易晚年笃信佛教,拜香山寺僧如满为师,自号香山居士。

会昌六年八月十四日(846年9月8日),白居易卒于洛阳,享年七十五岁。朝廷追赠尚书右仆射,依其遗嘱葬于洛阳香山。唐宣宗李忱作《吊白居易》一诗以示悼念。白居易逝世后,经堂弟白敏中奏请,朝廷追赐其谥号为“文”,后世尊称其为白文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