黄宗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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黄宗羲 [huáng zōng xī](1610年9月24日—1695年8月12日),字太冲,一字德冰,号南雷先生,别号梨洲老人、梨洲山人。浙江余姚人。明末清初经学家、地理学家、天文历算学家、启蒙主义思想家、史学家、文学家、教育家与自然科学家。

黄宗羲从小随父读书求学,19岁时入京,当堂惩治陷害其父亲的凶手许显纯等。后拜刘宗周为师,顺治元年(1644年),清军入关后,黄宗羲招募里中子弟数百人组成“世忠营”,在余姚举兵抗清,达数年之久,被南明授予监察御史兼兵部职方司主事之职。顺治十年(1653年),黄宗羲返回故里,课徒授业,著述以终。康熙二年(1663年)至十八年(1675年),黄宗羲于慈溪、绍兴、宁波等地设馆讲学,撰成《明夷待访录》《明儒学案》等,其中朝中屡次招其出仕,皆推辞不就。康熙三十四年(1695年),因病逝世。

黄宗羲的新民本思想集中体现在1653年写下的《留书》和1663年在《留书》基础上扩充而成的《明夷待访录》。为纠正当时流行的空虚学风、倡导社会变革提供了新思维。其著作宏富,一生著述多至50余种,300多卷,其中最为重要的有《明儒学案》《宋元学案》等作品,与顾炎武、王夫之并称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。又与其弟黄宗炎、黄宗会号称“浙东三黄”,与陕西李颙、直隶容城孙奇逢并称“海内三大鸿儒”。

人物生平


明万历三十八年八月初八(1610年9月24日),黄宗羲出生于余姚县通德乡黄竹浦,其地名浦口村,今属浙江省宁波市余姚市梨洲街道。降生前夕,母亲姚氏曾梦见麒麟入怀,所以,宗羲乳名“麟儿”。北宋大文豪黄庭坚后裔,他说:吾家诗祖黄鲁直。父黄尊素,万历进士,天启中官御史,东林党人,因弹劾魏忠贤而被削职归籍,不久下狱,受酷刑而死。

崇祯元年(1628年)魏忠贤、崔呈秀等已除,天启朝冤案获平反。黄上书请诛阉党余孽许显纯、崔应元等。五月刑部会审,出庭对证,出袖中锥刺许显纯,当众痛击崔应元,拔其须归祭父灵,人称“姚江黄孝子”,明思宗叹称其为“忠臣孤子”。

黄宗羲归乡后,即发愤读书,“愤科举之学锢人,且建‘续钞堂’于南雷,以承东林之绪”。又从学于著名哲学家刘宗周,得蕺山之学。

崇祯三年(1630年),张溥在南京召集“金陵大会”,当时恰好也在南京的黄宗羲经友人周镳介绍参加复社,成为社中活跃人物之一。这年,他还加入了由名士何乔远为首领的诗社;后来,黄宗羲与万泰、陆符及其弟宗炎、宗会等还在余姚组织过“梨洲复社”。

崇祯十五年(1642年),黄宗羲北京科举名落孙山。冬月初十,黄宗羲回到余姚家中。

崇祯十七年(1644年)春,明亡。五月,南京弘光政权建立,阮大铖为兵部侍郎,编《蝗蝻录》(诬东林党为蝗,复社为蝻),据《留都防乱公揭》署名捕杀,黄宗羲等被捕入狱。

顺治二年(1645年)五月,清军攻下南京,弘光政权覆灭,黄宗羲乘乱脱身返回余姚。闰六月,余姚孙嘉绩、熊汝霖起兵抗清。于是,黄宗羲变卖家产,召集黄竹浦600余青壮年,组织“世忠营”响应,著《监国鲁元年大统历》,鲁王宣付史臣颁之浙东。

顺治三年(1646年)二月,被鲁王任兵部职方司主事。五月,指挥“火攻营”渡海抵乍浦城下,因力量悬殊失利。六月兵败,清军占绍兴,与王翊残部入四明山,驻杖锡寺结寨固守,后因其外出时部下扰民,寨被山民毁而潜居家中,又因清廷缉拿,避居化安山。

顺治六年(1649年)朝见鲁王,升左副都御史。同年冬,与阮美、冯京第出使日本乞兵,渡海至长崎岛、萨斯玛岛,未成而归。遂返家隐居,不再任职鲁王行朝。

顺治七至十一年(1650至1654年),黄宗羲遭清廷三次通缉,仍捎鲁王密信联络金华诸地义军,派人入海向鲁王报清军将攻舟山之警。期间家祸迭起,弟宗炎两次被捕,几处极刑;儿媳、小儿、小孙女病夭;故居两次遭火。顺治十年九月,始著书讲学。

康熙二年至康熙十八年(1663至1679年),黄宗羲于慈溪、绍兴、宁波、海宁等地设馆讲学,撰成《明夷待访录》《明儒学案》等。

康熙十七年(1678年),诏征“博学鸿儒”,学生代为力辞。康熙十九年(1680年),康熙帝命地方官“以礼敦请”赴京修《明史》,黄宗羲以年老多病坚辞。康熙帝令地方官抄录其所著明史论著、史料送交史馆,总裁又延请其子黄百家及弟子万斯同参与修史。万斯同入京后,也执意“以布衣参史局,不署衔、不受俸”。是年黄宗羲始停止讲学,悉力著述。康熙二十二年(1683年),参与修纂《浙江通志》。

康熙二十五年(1686年),王掞视学浙江,倡议在黄宗羲故居黄竹浦重建忠端公(黄尊素)祠,宗羲写了《重建先忠端公祠堂记》。次年,王掞又捐俸汇刻刘宗周文集,宗羲与同门友董玚、姜希辙一起编辑了《刘子全书》,并为之作序。

康熙二十七年(1688年),黄宗羲将旧刻《南雷文案》等文集删削修改,定名《南雷文定》重行刊刻。这年,他自筑生圹于龙虎山黄尊素墓侧,并有《筑墓杂言》诗。

康熙二十九年(1690年),康熙帝又召其进京充顾问,徐乾学以“老病恐不能就道”代辞。黄宗羲年已八十,曾至杭州、苏州等地寻访旧迹,拜访朋友。次年,应新安县令靳治荆之邀游览黄山,为汪栗亭《黄山续志》作序。

康熙三十一年(1692年),黄宗羲病势沉重,闻知贾润刊刻其《明儒学案》将成,遂抱病作序,由黄百家手录。次年,《明文海》编成,宗羲又选其精粹编为《明文授读》。

康熙三十四年七月三日(1695年8月12日),黄宗羲久病不起、与世长辞。他在病中曾作《梨洲末命》和《葬制或问》,嘱家人丧事从简:死后次日,“用棕棚抬至圹中,一被一褥不得增益”,遗体“安放石床,不用棺椁,不作佛事,不做七七,凡鼓吹、巫觋、铭旌、纸幡、纸钱一概不用”。

黄宗羲在临终前四天给孙女婿万承勋的信中写道:“年纪到此可死;自反平生虽无善状,亦无恶状,可死;于先人未了,亦稍稍无歉,可死;一生著述未必尽传,自料亦不下古之名家,可死。如此四可死,死真无苦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