王维

作品

王维[wáng wéi](693或694或701年—761年),字摩诘,号摩诘居士,祖籍山西祁县,出生于河东蒲州(今山西永济),晚年迁居京兆蓝田(今陕西蓝田),唐代诗人、画家。出身太原王氏河东分支。十九岁获京兆府试第一,二十一岁进士及第,历任右拾遗、监察御史、河西节度使判官等职。安史之乱中被迫接受安禄山伪职,乱平后得到宽宥,官至尚书右丞。

王维通晓禅理,兼擅诗、书、画、音乐,开元、天宝年间以诗闻名,尤工五言,多描摹山水田园,与孟浩然合称“王孟”,世称“诗佛”。后人尊其为南宗山水画之祖。苏轼评其:“味摩诘之诗,诗中有画;观摩诘之画,画中有诗。”存诗四百余首,有《王右丞集》传世,代表作《相思》《山居秋暝》

人物生平


王维于武周时期出生于蒲州(今山西永济)。幼年早慧,才华早显。

唐玄宗开元三年(715年),王维离家赴京城,希望得到达官贵人举荐。因工诗、善书画、精通音律,抵京后即受王公贵族赏识。

开元五年(717年),居长安,间或赴洛阳。作《九月九日忆山东兄弟》等诗。

开元七年(719年),在长安,七月应京兆府试,获解头(府试第一)。有诗《李陵咏》《西施咏》等。

开元八年(720年),在长安,常从岐王李范等游宴。春,就试礼部,落第。有诗《从岐王过杨氏别业应教》等。

开元九年(721年),进士及第,任太乐丞,负责音乐、舞蹈教习,供朝廷祭祀宴享。供职仅数月,因属下伶人私舞黄狮子受牵连,贬济州司仓参军。黄狮子舞为天子专属,私舞属不敬,累及王维获罪贬官。赴济州途中作《宿郑州》等诗。

开元十四年(726年),离任济州司仓参军。

开元十六年(728年),隐居淇上。

开元十七年(729年),师从大荐福寺道光禅师学南宗顿教。冬,孟浩然归襄阳,王维作诗赠别。

开元十九年(731年)前后,王维妻子去世。此后终身未再续娶。

开元二十二年(734年),闲居长安,秋赴洛阳,献诗张九龄求汲引,后隐居嵩山。

开元二十三年(735年),拜右拾遗,离嵩山赴东都洛阳任职。

开元二十四年(736年),冬十月,随唐玄宗返回长安。

开元二十五年(737年),赴凉州河西节度幕,以监察御史兼任节度判官。

开元二十六年(738年),自河西返回长安,仍任监察御史。

开元二十八年(740年),迁殿中侍御史。冬,充岭南选补使因公赴南方,经襄阳、郢州、夏口抵达岭南。

开元二十九年(741年),自岭南北归,途经江宁瓦官寺,谒璇禅师。

天宝元年(742年),在长安,转左补阙。

天宝三载(744年),开始营建蓝田辋川别业。

天宝四载(745年),迁侍御史,出使榆林、新秦二郡,途经南阳郡,遇神会和尚。

天宝五载(746年),转库部员外郎。

天宝七载(748年),转库部郎中。

天宝九载(750年),春,母崔氏去世,守丧去官,屏居辋川。

天宝十一载(752年),三月初,守丧期满除服,拜吏部郎中。当年吏部改称文部,任文部郎中。

天宝十四载(755年),由文部郎中转给事中。

天宝十五载(756年),仍任给事中。六月,安禄山叛军陷潼关,攻入长安,玄宗仓皇奔蜀,王维扈从不及被俘。被俘后他服药致痢,伪称喑疾,试图避祸。因诗名显著,安禄山遣人迎至洛阳,拘禁于菩提寺(一说普施寺),强授给事中伪职。

至德二载(757年),九、十月唐军先后收复长安、洛阳,王维与其他陷贼官员一并拘系狱中,押赴长安。陷贼官依律分六等定罪,王维因陷贼期间作《凝碧池》诗明志、抒发思唐之情,又因其弟刑部侍郎王缙平叛有功,请求削己官爵为兄赎罪,得以从宽处置。

乾元元年(758年),责授太子中允,加集贤殿学士,再迁太子中庶子、中书舍人。

上元元年(760年),夏,转尚书右丞,为其一生最高官职。

上元二年(761年),仍官尚书右丞。春,上《责躬荐弟表》,请求削去己官、放归田园,使弟王缙得还京师。五月,上谢恩状。七月去世。临终前仍作书辞别亲友,书毕安然离世。